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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机制研究

作者: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发布时:2024年03月04日 10:03   打印

    生态文明建设首次在中共十七大上被提出,在十八大上写进《党章》,是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共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议题,且两者都对彼此有着重要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经济建设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治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生态文化建设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目标促进产业生态化发展、生态宜居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活富裕目标促进生态红利的实现。在全国上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本研究首先从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的相互作用机制、驱动机制、主体机制、制度机制四个方面厘清目前呼伦贝尔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关系和协同性。其次利用PSR模型和熵权法对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水平和耦合协调水平进行测算,构建呼伦贝尔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协同性评价。然后从14个旗市区角度在产业布局、制度规范、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治理机制等各方面考察呼伦贝尔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联动施策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呼伦贝尔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的实现机制,即对策建议。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总结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呼伦贝尔整体和各旗市区两个维度对呼伦贝尔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的现状、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从而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2023年市社科结项证书-呼伦贝尔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机制研究.pdf